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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1-29

华中农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为做好2019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资格

  考生应按照《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

  二、招生名额和专业选择

  2019年我校计划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10名,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录取,招生专业详见《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一览表》(附件)。

  三、录取原则

  考生须参加教育部联招办组织的考试,我校将按照规定时间在本科第一批次进行录取。考生若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学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投档线上根据考生成绩和所报专业择优录取,并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依次分配专业。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入学资格核查和身体检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六、其它

  1.学生与同专业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同吃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

  3.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学生可免修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一致。

  5.新生入学报到后,可申请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6.若教育部及联招办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邮政编码:430070

址:www.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29日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2019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所属学院

1

0201

经济学类

四年

文理

经济管理学院

2

1202

工商管理类

四年

文理

经济管理学院

3

0303

社会学类

四年

文理

文法学院

4

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四年

资源与环境学院

5

082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四年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6

0710

生物科学类

四年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7

071003

生物信息学

四年

信息学院

8

090401

动物医学

动物医学院

9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园艺林学学院

10

090102

园艺

四年

园艺林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