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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北省美术类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10-03-11

一、考生需到所在考场的候考处排队等待,考前30分钟入场,由工作人员带队进入考场。

二、考生入座后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能交卷离场,离场后不准再进场续考。

三 、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刊、图片、资料,不准自带考纸,只准带与本考试科目有关的画具及水粉颜料,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四、凡有代考、夹带、交换试卷、在试卷上做记号、拍照等舞弊行为者,试卷作废,成绩作零分处理。

五、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主动将试卷和草稿纸留在原座位上,按顺序离场。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毁损试卷或将试卷带出考场,否则以舞弊论处。

六、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和大声喧哗,不准相互交谈。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七、考生需自觉保持考场卫生,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把颜料及废水随地泼洒,不得在桌椅上调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