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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14年“春风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03-31

网上报名入口:http://zs.hzau.edu.cn/apply_online/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华中农业大学在2014年实施“春风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工作,招收一定数量符合学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华中农业大学“春风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总数100人,全部为理科计划。

三、招生专业

生物科学(国家生物学理科基地班)、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生物工程、生物信息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园林、园艺、风景园林、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社会学、法学、商务英语

四、报名对象及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生源,原则上为教育部规定的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152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生源(见附件1);

2.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

4对学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学校学科培养特点,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华中农业大学2014年“春风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41日-42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登陆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zs.hzau.edu.cn),进入“春风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相关报名材料。

3. 材料准备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在2014420日前将申请材料按以下顺序打印并装订成册,交由中学统一寄送:

1.《华中农业大学2014年“春风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共2页,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申请表中学生的学籍和就读证明、成绩、年级排名和获奖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核,加盖中学公章确认;

2. 校长推荐信。由校长据实填写学生高中期间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加盖中学公章;

3. 户口本复印件(考生姓名页),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个人申请报告》。由学生本人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1000字左右;

5.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发表文学作品、论文等复印件。

(二)邮寄材料

考生申请材料必须由中学统一邮寄。为了保证本项目的覆盖面,每所中学的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5人,建议不重复推荐学校。符合推荐资格的中学下载填写并打印《华中农业大学2014年“春风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校所有推荐考生的申请材料,在2014420日(以邮戳为准)前通过EMS邮寄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春风计划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出者,视为无效报名。所有邮寄材料均使用A4纸张,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中学要对本校推荐人员的相关信息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六、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书面材料,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于2014425日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考核资格和所在中学三年推荐资格。

(二)考核

学校将组织专家以省为单位成立工作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阅,重点对考生个人学业情况、获奖情况、个人申请报告、校长推荐信及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三)资格认定

学校以省为单位按照考生的评价总分排序,入选考生及考生可报考的专业将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即取得华中农业大学“春风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

七、录取办法

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华中农业大学。在第一志愿为平行志愿的省份,需将华中农业大学填在平行志愿的第一个院校,如果当地省级招办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执行。考生专业志愿填报应为学校公布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专业,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学校按下列规则予以录取:

1.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

2.投档成绩达到学校生源所在省投档资格线的学生,在该省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平行志愿省份加5分、非平行志愿省份加10分进行专业录取。

3. 考生录取后与普通同学享受同等待遇。

八、监督及申诉机制

1.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及申诉电话:027-87282056。学校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参加考试学生名单和入围学生名单。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6室)

邮政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真:027-87395964

十、其它

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相关县市名单(点击下载

附件2:中学推荐汇总表(点击下载